贵阳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 转出反腐新局面

09.02.2015  16:36

本报讯 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推进“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新局面。

着眼“转职能”,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做好“减法”,市级和区(市、县)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093个减少到169个,精简84.54%;区(市、县)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退出分管工作1132项,有效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双重身份问题。另一方面做好“加法”,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增强办案力量。市纪委监察局经过两轮内设机构改革,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使案件检查室总数达到7个,具有案件检查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分别占委局机关内设机构、人数的70.6%和66.2%;区(市、县)纪委也在去年底基本完成调整工作,执纪办案机构占机构数的62.5%以上。

着力“转方式”,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增强巡视力度,在巡视工作中探索出一套有利于发现问题的手段和途径。2014年2月份,我市启动4个巡视组开展专项巡视工作,巡视范围覆盖各区(市、县)和96家市直部门。巡视期间,贵阳市共移送信访件110件,甄别和筛选出问题线索87条,其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占总数的79.3%,巡视这柄“利剑”发现问题、惩治腐败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彰显。

突出“转作风”,注重抓细、抓常、抓长,着力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铁军”。大力开展“远学焦裕禄,近学身边人”、“转作风,我在行动”、“筑城清风、廉洁是福”等主题廉政教育活动。同时,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自身的组织建设,大胆培养、提拔、使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纪检监察干部。全市1589名在职纪检监察干部向社会作出没有参与违法“种房”和“零持有”会员卡公开承诺。着力解决“灯下黑”,出台《贵阳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试行)》和《贵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四要十不准”》,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2014年全市处理违纪违规违法纪检监察干部6名。(本报记者 章婧 孙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