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从五方面着力化解群众(信访)矛盾纠纷

18.08.2014  19:32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五项措施,着力化解国土资源领域的人民群众(信访)矛盾纠纷,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一是规范信访受理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问题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强化属地责任、依法受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一方面,紧紧依靠属地党委、政府,积极与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将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抓牢抓好;另一方面,单位内部信访处(科、股、室)与业务处(科、股、室)的联动,共同接待办理群众信访事项,通过强化信访与执法监察联合处理来信来访,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国土资源违法问题。

 

      三是落实督察督办机制。健全完善信访督查督办制度,加大对国土资源信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督查,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妥善解决。要定期梳理本辖区信访突出问题、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督查报告。

 

      四是开展警示约谈。对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不力、矛盾纠纷多、涉及损害群众权益问题突出、国土资源违法比例较大的县、市开展警示约谈。对整改不力的暂缓受理建设用地、矿业权审批工作。对因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当而导致矛盾升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是着力化解信访积案。力求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综合运用调解、听证、“三级终结”等多种方式和途径,抓好现有积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