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50个贫困县试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只增不减

24.11.2016  23:36

图 本刊记者 李禺诚

11月22日,记者从贵州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50个贫困县将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20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投入只增不减。

 

贵州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根据今年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我省出台了《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加大工作力度,将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按照“规划引领、充分授权,以县为主、权责对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规范运行”的原则,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并选择10个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基础扎实、扶贫攻坚任务重的县进行重点指导,提炼经验。同时,将与中央20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对应的省级专项资金列入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彻底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到县,实行县审批、省备案的项目管理制度。

 

省财政厅副厅长冉茂文介绍贵州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有关情况

 

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陈景德答记者问

 

据介绍,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是支持贫困县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需要;是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权责匹配,调动贫困县脱贫攻坚积极性、主动性的需要;是提高贫困地区涉农资金配置效益,深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需要。

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我省在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省级配套保障措施:一是确保投入只增不减。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原则上用于试点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省财政接到中央转移支付,以及省本级预算下达后,原则上在30日内下达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三是改变绩效考核方式。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考核(国家相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要求的除外)。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审计、财政等部门会加大对贫困县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资金结余结转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等情况。鼓励依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严禁以统筹整合的名义挪用资金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弥补办公经费或发放津贴补贴,或打造“盆景”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记者提问

 

到会媒体记录发布会内容

 

目前,中央和省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共有20项,具体专项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整治示范资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编辑 虞思滔 责任编辑 谭淑元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