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为被征地农民兑现养老待遇

15.03.2016  18:39

    日前,经赤水市社保局审核的303名被征地农民,成功兑现养老保障待遇168.93万元。

    近年来,随着该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提速,失地农民人数也不断增多,对此类人群基本利益的保障已提上议事日程,几年前该市就已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出台了实施意见。根据规定,凡被依法征收家庭承包耕地达30%或以上,且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并经乡镇、街道初审,公安局、农牧局、国土局核准的失地农民及被征地后农转非人员,在年满60周年岁后,可申请享受保障待遇。

    今年以来,赤水市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经审批的6个项目,1749人进行了核实,严格把好待遇叠加发放关,做到不重不漏、分类实施、及时足额,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险保障范围和新增群体待遇发放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据悉,赤水下一步将把此项工作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加强与公安、农牧、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捆绑各方力量,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有效佐证资料,从速从快落实待遇,助推脱贫攻坚。(周蕾 肖晓燕)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