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兑现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160余万元

19.04.2016  18:53

    日前,经赤水市社保局审核的303名被征地农民,成功兑现养老保障待遇168.93万元。此次享受被征地养老待遇的农民,是从6个征地项目1749人中严格筛选核实而来。

    近年来,随着该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提速,失地农民人数也不断增多,对此类人群基本利益的保障已提上议事日程,该市几年前就已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出台了实施意见。根据规定,凡被依法征收家庭承包耕地达30%或以上,且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并经乡镇、街道初审,公安局、农牧局、国土局核准的失地农民及被征地后农转非人员,在年满60周年岁后,可申请享受保障待遇。该待遇叠加发放,不影响其他养老待遇。

    该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把此项工作与精准脱贫紧密结合,加强与公安、农牧、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捆绑各方力量,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有效佐证资料,从速从快落实待遇,助推脱贫攻坚。(周蕾 肖晓燕)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