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领班项目制”让“三变”落地乡村

12.10.2015  19:11

    新华网贵州频道10月12日电  今年以来,赤水市围绕“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工作思路,大力推行基层党组织书记“领班项目制”,狠抓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将目标领办、项目领办、责任领办贯彻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变”路径始终,让好政策、好经验、好机制在基层农村生根发芽,实现了产业优、集体强、群众富的任务目标。制度实行以来,消除“空壳村”42个,全市3万元以上村级积累村达到78个,村级积累总量实现888.7万元。

    层层领办目标,加快资源变股权。针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责任田”无人问津,导致资源荒废、转换率低,利用滞后等问题,赤水市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第一责任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责任田”,层层设置目标,推动农村资源折股、土地入股、资产配股,全力完成2015年90%行政村“脱壳”目标。一是资产清理,明晰产权。明确村由乡镇党委牵头、村党支部配合,村委会参与对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备案、价值评估,乡镇党委书记对境属“三资”负总责,村级党组织书记对本村“三资”负全责,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林地、农业生产设施等生产性资产挂牌确权。2015年以来,全市共登记确权集体土地所有权1416亩、集体林权14679亩、宅基地使用权2842.9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327亩、农村房屋所有权8.4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估价总值4.8亿元。二是资源整合,转换资本。以村为单位,将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折价,通过组建公司、专业合作社和参股其他经济组织,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等发展模式,引导村级党组织书记由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变为群众谋利的“带头人”,实现从农村资源到农村产权再到农村资本的“龙门三跳”。2015年以来,全市共成立各类经济组织织84个,826亩集体土地,8527亩集体林地,1562亩“四荒地”折价入股参与经营。复兴镇凯旋村将村集体12.7亩和178亩群众流转土地折价214.8万元入股仙草(石斛)转石奇观、休闲山庄农业示范园,村集体半年分红21.8万元。三是资金利用,定向投入。允许村集体闲置资金严格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定向投放到市级大力扶持的农家超市、城市公交、园区厂房等稳定增收项目,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投放资金的定点责任人,使得村级党组织活动稳定财源。金华街道工矿村利用三亩集体土地,向社会集资近100万元自主建设工业厂房和办公写字楼,在工业园区通过每年租赁收入为村级集体增收20万元以上。

    人人领办项目,推进资金变股金。针对村级组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手中无钱、心中无招”的尴尬境地,赤水出台《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试行)》文件,安排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600万元,整合政策性资金2479.6万元,让全市17个乡镇(街道)、12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领办项目,带领村民又农民变身股民,在全市形成了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强大合力。一是评审机制,严把资金投向。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财政、农牧、经贸、工商等24个经济主要部门组建市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申报项目进行摸底调查、项目论证和专家评审,评审出经济效益好和示范带动强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作为市财政重点扶持对象。目前,第一、二期、三期共56个项目已全部通过评审,市财政直接注资509万元、贴息贷款1228万元。二是整合资金,创新投入方式。在确保资金投向和基本用途不变的前提下,除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外,各类惠农支农项目资金必须积极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以资金变股金的形式,提供给龙头企业、规模公司、专业合作社、协会等经济组织捆绑使用,参照1:2:7比例制定利益联结机制,使经济组织、村集体、村民共同收益,参与分红,实现农民变股民。官渡镇和平村联合58户重点扶贫对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合精准扶贫资金70万元,实施280亩精品水果园项目,所得利益按照“127”模式分配给村集体和贫困户,实现了群众与集体同步增收。三是项目带动,政策重点倾斜。明确凡是涉及200万元以下、技术含量不高的民生、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委托乡镇或村(社区)成立的建筑公司承建,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确保项目验收合格。凡是不按规定下放的,市纪委介入调查,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用活“3个15万”指标,重点用于支持村集体领办、创办、入股的小微型企业发展。天台镇铁匠炉村通过抓住鼓励村级组织组建建筑劳务公司承接本乡镇三级建筑以下工程的政策机遇,用了短短半年时间,就发展成为拥有技术、劳务人员270余人,各式机械车辆、设备30余台,解决就业岗位300余个,创造经济价值500余万的村级集体企业。

    步步领办责任,实现农民变股民。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如何惠及群众,如何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的问题,赤水市把村级集体积累牢牢掌握在代表基层群众利益的党组织手中,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益联接机制,让发展成果惠及群众,打心眼里拥护党、听党话、跟党走。一是绩效考核,严格监督奖惩。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到市纪委17个民生特派监督组巡回督查范畴,直接与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个人考评和单位绩效考核挂钩,通过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对因工作滞后、推动不力的挂帮联系责任人进行追踪问效,严格“村级集体经济不增长,干部考核不评优,年终绩效不发全”的工作要求。截止目前,共约谈各级党组织“一把手”11人,通报批评2人。二是组织引导,群众入股分红。要求村级党组织鼓励引导群众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务入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参与项目分红,确保群众由农民变股民,确保长效增收。两河口乡黎明村党支部坚持产业带动,由村集体与53户村民共同出资,组建村级集体企业黎明生态乡村旅游公司,自主经营农家乐、漂流、竹筏、休闲、垂钓等一体的旅游服务,公司年均收入高达80余万元,参股群众年均总收入超过60万元。三是制度保障,规范利益分配。明确凡属各级党组织书记村级集体经济领办项目都必须科学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报请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批、市委组织部备案,严格“四议两公开”原则兑现利益分成,确保集体利润“按股归公”。集体利润必须按照不低于20%比例成立基金滚动投放村级基础设施、文化娱乐、便民服务等公益事业,扶持孤寡病贫残等帮扶对象。截止上半年,全市村级集体通过发展壮大村级经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村级投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4.2万元,帮扶重点对象578户2768人。长期镇共和村将287户贫困户纳入到本村无公害蔬菜种植示范园项目建设中,让贫困户在自愿、公平、公开入股、投劳、代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享受一次红利分配的同时,再次享受二次利润分配,达到了扶贫户年均增长1000元的良好效果。(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