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赫章至威宁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核准的通知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再次请求核准赫章至威宁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的报告》(毕市发改呈〔2015〕57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战安排部署,全面加快我省天然气管道建设,积极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赫章至威宁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毕节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
一、项目建设地点为:毕节市赫章县、威宁县。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从遵义至赫章天然气支线管道赫章末站接气,主要建设总长约57.2公里、年设计输气规模15亿立方米左右天然气输气管道以及赫章分输站、威宁末站和2座分输阀室、1座威宁阴极保护站等配套设施。天然气管道始于毕节市赫章县到达毕节市威宁县,全线设计压力6.3兆帕,管径DN457毫米。项目总投资2.33亿元,全部为业主自筹。
三、核准项目的文件分别是: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百里杜鹃至纳雍、赫章至威宁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5〕80号)、毕节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同意百里杜鹃经黔西、织金至纳雍、赫章至威宁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
四、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整改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五、请你委根据本核准文件,督促项目业主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相关手续。
六、请你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应招标内容督促业主进行招标。
七、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