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省纪委监察厅公布遵义市12起失职渎职案件

01.03.2015  14:43

  13名涉案人员中有村支书、扶贫办责任人、副乡长、民政局副局长等职务人员

  早报讯(记者 李朝恒) 昨天,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了12起渎职案件。记者详细了解到,在2014年,遵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所辖65个区域联动组及244个民生特派组立案查处各类民生责任主体失职渎职案件89起104人,已结案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涉案金额321.3万元,涉及乡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31人,其他干部27人。2月25日,遵义市纪委对其中12起民生责任主体失职渎职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分别是:

  1、道真县玉溪镇大路村总支书记万洪波、村主任倪文生失职渎职案

  玉溪镇大路村村干部向泽(财务出纳)利用职务之便,于2011年12月至2013年8月将村结余的征地款和村级提留结余款共计50余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彩票及生活支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4年4月1日,玉溪镇大路村总支书记万洪波、村主任倪文生因对资金监管不力,对干部管理不严,使集体经济受到重大损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赤水市官渡镇扶贫办责任人、石斛办负责人谢学斌失职渎职案

  2009年至2013年2月,谢学斌对石斛种植管理不力,对群众虚报石斛种苗数据和种植面积审查把关不严,导致虚报、虚领石斛种苗和大户财政补贴资金108.5万元;虚报石斛种植面积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和项目补助资金设立账外账并违规使用70000元;借接待之机非法侵占公共财物23136元。2014年8月26日,谢学斌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2014年9月30日,谢学斌被开除党籍。

  3、凤冈县石径乡宏丰社区副主任黄旭失职案

  2014年,黄旭在负责石径乡宏丰社区4批次1158包(每包15公斤)的救济粮保管工作中,因保管不善,导致7包救济粮腐烂变质,使7户村民的救济粮未能发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11月30日,黄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红花岗区忠庄镇社会事务办主任邱俊失职案

  2013年6月,忠庄镇社会事务办主任邱俊在办理本镇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对徐大超(参加社保领取退休工资且在该镇永和社区任职领薪)上报的申请材料不认真审核就同意上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徐大超获得廉租房资格,并于2013年12月起违规领取半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1260元。2014年10月27日,邱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汇川区团泽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何国才失职渎职案

  2012年12月至2014年,何国才在负责监管该镇建筑协会过程中缺乏监管,导致该协会违规收取村民建房管理费、建房保证金共计100余万元并存入村建中心人员个人账户;对镇2009年农村茅危房改造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胡某某等四户村民套取危改资金4万元和卜台村村委会主任蔡某某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6000元等问题发生。2014年11月20日,何国才受到撤职处分。

  6、湄潭县民政局副局长曾学文失职案

  2013年7月,曾学文作为湄潭县总投资1586万元的县社会综合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业主方具体负责人,对该BOT项目的投资方自然人闫某某的资信未认真进行审查,管理过程中又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合同工期350天的工程被无限期拖延及劳资纠纷、工程质量等问题经多次协调均无法妥善解决。2014年12月17日,曾学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仁怀市火石岗乡武装部长、副乡长王丽失职案

  2009年2月至2014年6月,王丽在分管火石岗乡社会事务办工作期间,对乡社会事务办党风廉政工作失管失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两任乡社会事务办主任相继发生伙同乡敬老院管理人员共同贪污城市低保金案。2014年12月26日,王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绥阳县枧坝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艾如江失职案

  2013年4月至2013年11月,艾如江负责实施枧坝镇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在向村民发放实物补助太阳能热水器的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将21台太阳能热水器(项目补助共计31500元)发放给不符合条件的21户村民。2014年9月25日,艾如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桐梓县羊磴镇国土所所长娄强失职渎职案

  2013年4月,娄强虚报资料使2012年底没有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的该镇田坪村(瞿某某承包)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了上级的抽查验收;2014年1月,娄强提供虚假审核意见,又使瞿某某成功骗取“增减挂钩”专项资金15000元;2011年7月、2012年3月,娄强违反“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规定为该镇卢某某两次申报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获得批准。2014年11月21日,娄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10、习水县程寨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李斌失职案

  2008年,程寨乡实施习水县发改局以工代赈项目新建“老鹰嘴大堰”工程,由李斌分管负责。2010年3月工程完工后,李斌组织人员到现场验收时,未对大堰长度进行实测就在竣工验收材料上签字同意上报。而该工程实际长度不足,致使承包人程某某多领取了工程款约4万元。2014年8月11日,李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正安县中观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吕钊失职案

  2011年至2012年,中观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施工队承建232户。吕钊作为中观镇村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管领导,监管不力,导致工程实施后,经核查评估,共有164户危房改造工程量不足,共计50万余元危房改造资金被施工队侵占。2014年11月12日,吕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