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冲垮南山路路基多户居民房屋被淹没”追踪南山公路公司拒绝赔偿住户损失

05.08.2014  03:12

受水居民损失惨重

  兰州晚报讯(记者杨晶晶文/图)7月29日晚的大雨冲垮南山路路基,淹没了附近多户居民住房。事发后,负责修建此路的南山公路有限公司(城投公司分公司)承诺本周星期一解决问题。但是,星期一该公司相关领导到现场查看情况后,却称只会重修防水墙,对居民房屋被淹等损失概不负责。

居民焦急等待领导前来解决

29日晚的大暴雨冲垮新建南山路路基,导致排水管道断裂,雨水、垃圾、淤泥等冲进附近居民家中,淹没房屋,财产被毁。受灾居民一直等待着兰州城投公司来解决问题。8月4日早上10时30分,记者再次来到事故现场,受灾居民以及和平新村社区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已在场等候。社区黄书记告诉记者,城投公司承诺10时到,但现在她已经打了四五个电话催促,却因为领导还在开会而未到。11时许,南山公路有限公司的领导马书记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终于来到了现场。

居民受损无处可住

当时水有1米多深,一下子冲进屋里,我们这又是地势最低的地方,大水直接淹没了房屋,冲走了许多财物和重要证件。现在,家里就像糊了稀泥,根本没法住人,这几天我们要么睡在房顶,要么就在马路旁搭简易床铺。”受灾居民马女士述说着,一脸难掩的悲伤和无奈,以及对未来生活的迷茫。

南山公路公司拒绝赔偿

南山公路有限公司马书记听了居民的描述并随之进入被毁房屋查看后,表示他们正在商量解决办法,会重修防水墙并将其抬高,恢复被毁路基及路面,但是居民房屋因大雨受损则应由社区通过政府来解决,应该属于棚户区改造那一块。

而社区黄书记则认为,这属于公司的责任,南山路修建的时候,此处没有留下应有的人行通道,只留下一点点的空隙,每次下雨,雨水排不出去,全都涌在了这儿,次次都是这里受灾。

这时,一位受灾居民拿着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来到了马书记面前,就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询问马书记,是否在修建南山路的时候遵守了这条法规,而对方则回以“我们修建的不是公路,而是市政道路”的作答。

当日上午,南山公路有限公司与受灾居民就房屋被毁的责任是否由南山公司承担这一问题僵持不下,无法达成协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