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瑞金北路、黔灵山路、长岭南路、长岭北路设置公交优先道的通告

19.05.2016  18:24

  为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行驶速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瑞金北路等道路设置公交优先道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市区道路条件和公交车辆通行需求,在瑞金北路(黔灵西路口至黔灵山路高架桥)、黔灵山路(瑞金北路至长岭南路)、长岭南路(黔灵山路至观山东路)、长岭北路(观山东路至林城东路)设置公交优先道。

  上述道路公交优先道设置在顺向道路机动车道内,路段施划黄色虚线,进入路口段施划红色实线,车道内地面施划有“公交优先”文字标记,车道上方安装有“公交优先道”指示标志。

  二、公交优先道的使用时段为每日7:00至20:00,在上述时段内,准许公共汽车、出租车、黄色号牌客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通行;无公交车辆通行时,允许其它车辆在黄色虚线段借道通行,有公交车辆通行时应立即避让,驶离公交车道;红色实线段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三、在划设公交优先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必须在公交优先道内按照顺序行驶,在行经交叉路口时,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或者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形时,可借用其他车道通行。

  四、在公交优先道使用时间段内,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交通堵塞,在现场执勤民警指挥下,社会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优先道通行,通过拥堵路段后立即驶离。

  五、出租车需要在公交优先道沿线道路停车上下客的,必须紧靠路边临时停车上下客,即停即走,不得停车候客。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移动或固定电子警察对公交优先道进行监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被拍照取证并依法处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2016年5月23日起施行。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