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三个载体”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5.08.2014  19:04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25日电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余庆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先后探索了“四事制度”“四双四民”“五权机制”等载体,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权利,真正做到了还权于民。

    “四事制度”,搭建基层民主平台。一是说事体察民情。采取村领导干部轮流坐班接待、建立“说事室”、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反映问题的良好环境,让他们把想说的话、想做的事以及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或建议说出来,并建立“说事”档案,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二是议事集中民智。将“说事”档案进行分类,对于一般问题召开村会议决策,把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议明白、议清楚,并落实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间及办理事项;对于涉及村级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及时解决。三是办事凝聚民心。按照“工作在一线落实,作风到一线转变,问题在一线解决”的思路,采取网格管理、挂牌发卡、结亲联户等形式,干部与群众坐一条板凳、饮一壶茶水、嗑一盘瓜子,真心实意交心交友,把群众反映的事办好、办实。四是访事化解民忧。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回访,采取看、听、查的方式,看工作办理的进度、落实的效果,听取群众对工作开展的建议,查具体责任干部是否工作到位。通过回访,不断积累办事经验,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真正化解民忧。如敖溪镇指挥村在“四事制度”实施过程后,针对群众反映经济发展慢、农民收入难等问题,全体村干部带着信息、项目、技术进组入户与村民一起商讨发展良策,建立了石材、园艺、烤烟等11个基地,成立了指挥村石材、园艺产销服务中心,开辟了一条特色产业致富之路。

    “四双四民”,扩大基层民主范围。一是“双选”维民权。建立村级组织“两推一选”和“海选”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愿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三委班子,提高基层组织选举的民主化程度。二是“双议”集民智。建立党员、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提交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切实维护党员和村民的民主权利。三是“双评”顺民意。建立党员、村民代表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组织全体村民讨论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构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平台。四是“双亮”聚民心。坚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向党员群众年初亮承诺、年终亮实效,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监督。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将村里的重大事项和党员、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实施过程及结果,通过党务及村务公开、村支三委报告工作等形式,向党员和村民公开,严格按照承诺认真办事,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监督。如小腮镇中关村采取民主决策的方式先后通过了老年人养老金发放、教育教学奖励机制等办法,近五年向村民发放各种补助共计50余万元。

    “五权机制”,规范基层民主管理。一是村务决策提案权。由20名以上村党代表、村民代表联名行使提案权,对涉及大多数村民利益的提案,由村民议事会主持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并把征求到的意见梳理后与提案一并提交村党支部审议。二是决策酝酿审议权。党支部对需要审议表决的提案以及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时间、形式、内容等事项进行审查把关。在会议举行的前一周,党支部将拟审议提案、审议形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情况公诸于众,接受监督。三是决策确定表决权。村委会负责人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经村党支部审议的提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实到人数的1/2以上形成决议,并如实记录表决结果。四是决策运行执行权。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建立决策执行方案预审制度,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提案事项,村委会拟定表决议案执行方案,提交村党支部审查,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力量进行论证,经审查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执行。五是决策管理监督权。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享有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评判权,代表村民对提案的提出、表决、办理进行全程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确保决策民主、执行到位。如构皮滩镇构皮滩村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在村监委会和群众的监督下,每年从村集体中拿出70%的资金用于发展全村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每年举办一次“希望之星奖励”“80岁以上老人祝寿”“残疾人关怀”“十佳好公婆、好媳妇评选”等活动。(刘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