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报遵义市“1.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9.01.2015  21:29

                本报讯 在今天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王健伍总队长通报了遵义市桐梓县“1.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昨日下午4点10分,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驾驶人甘某(男,43岁,持A2D类驾驶证)驾驶渝AVJ548号五菱牌面包车(核载8人,实载8人)从桐梓县木瓜镇返回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当行经桐梓县境内松木新线16公里加700米(小地名:木瓜镇玛瑙洞堤坝)处时,车辆侧翻到路边河中,造成车上驾驶人及乘客共计7人死亡,1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三位召集人对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作出紧急部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秦如培批示:“1、请省公安厅、交通厅、消防总队要派出领导带队即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当地政府全力、尽快搜救失踪人员。2、市、县政府要救治好伤者,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妥处善后事宜。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防止交通事故发生。3、我已与鸣明副省长商量,立即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一个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紧急通知,明日下午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鸣明通知讲话),请玉广、健伍同志安排落实。4、网信、公安等部门要注意舆论引导,防止不实炒作。”副省长陈鸣明指示“省、市(州)联席办要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对全省农村道路和高速公路进行督察督导、明察暗访查找问题、通报情况、消除隐患、确保平安。”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公安厅长孙立成批示“全力查找失踪人员,全力救治伤员,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要做好善后工作,要重视舆情。”
经初步调查,该车一行8人集中前往重庆市綦江区响马河游玩,途中甘某及同车三人在中午用餐时共饮一公斤白酒,餐后继续驾车前往响马河,驾驶人甘某由于酒后驾驶、操作不当,车辆曾发生后轮下坎的轻微事故。但轻微事故发生后,同车人并未对驾驶人甘某进行有效劝阻,在明知其酒后驾驶的情况下,仍默许其继续驾驶车辆行驶,最终导致车辆在临水路段侧翻入河引发较大事故,充分出暴露出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肇事车辆酒后驾驶,且在发生较大事故前,已发生轻微事故,但驾驶人特别是同车7人均未引起足够重视,未能有效劝阻,最终导致惨剧发生。
请各地联席办、各相关部门务必从桐梓县“1.18”较大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鸣明副省长在今天会上的讲话精神,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各项工作措施,在春节前后狠抓农村以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两个重点,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报记者 韦元龙 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