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男子离家出走10年 妻子诉求离婚

29.10.2014  22:31

四川新闻网达州10月29日讯(彭雪芹 记者 陈连波) 他2004年2月就离开家了,到现在一直没跟家里联系过,也没寄过生活费……”近日,年过四旬的达州女子朱丽走进法院,诉求与已经分居十年不联系的丈夫离婚。

1992年,在广东务工的朱丽与同是达州来的刘健相识,因为是老乡,两人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加上两人都是同年出生的,共同语言比较多,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1995年,两人回到达州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同年育有一子。1997年,两人又育一子。两人通过自由恋爱结婚,感情基础牢固,又生育两子,在外人看来是幸福无比。

但是由于婚姻生活琐事繁多,刘健脾气又比较大,两人经常因小事发生争吵。2004年2月的一天,刘健再次与朱丽因琐事发生争吵,之后便离家外出不知下落,迄今10余年一直未与家人联系,也未对两个未成年子女尽任何义务。看着两个孩子已经成人,朱丽忍无可忍,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二人分居10年有余,期间刘健未尽任何义务,其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依法判决朱丽和刘健离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