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彩礼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21.05.2015  15:43

               

5月20 日,从江县斗里乡湾里村老蒙(男方父亲)收到西山镇顶洞村老孟(女方家长)退回的7200元彩礼钱,一起因女方悔婚引起的婚约财产纠纷,由从江县司法局基层股和西山司法所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家住从江县斗里乡湾里村的蒙某经人介绍与西山镇顶洞村的孟某于2013年与结识,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于当年订立了婚约。相处一年后因两人年龄相差较大、性格不和等原因,双方恋爱关系无法维持,女方不愿与男方结婚,此时双方就应退还的订婚礼金产生了矛盾。男方罗列账目清单彩礼款合计16684元,女方对清单上的某些条目不认同提出异议,两家为此争吵不断。

从江县司法局西山司法所受理调解申请后,就此纠纷展开调查调解,鉴于双方都在从江县城生活,调解地点选择在从江县司法局基层股进行调解。此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均不在场(孟某在外打工),由双方家长参与。调解员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说,就本案彩礼纠纷情况进行了了解,老蒙说先后给老孟家送去现金900元,给孟某买衣服、戒子和其他礼物等共花费了16684元。而女方则认为给的东西和账目不符,不同意返还。调解员本着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宗旨,从法理和情理方面向当事人细致释明,建议双方互谅互让,邻里邻居冤家宜解不宜结,经过积极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方返还男方7200元,男方退回女方的侗布一匹。

5月20日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在从江县司法局履行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场历时一个多星期的纠纷得到了解决,同时也给纠纷双方一个满意的结果。(石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