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0个县市区进行试点 保护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

01.12.2014  11:48

    为在全省建立起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我省将启动开阳、凯里、桐梓、盘县、西秀、大方、七星关、碧江、兴仁、都匀等10个县(区、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其中凯里、大方、七星关等3个县(区、市)为民政部和贵州省共建试点。通过试点,全面构建起各级联动、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

    近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将现有民政救助保护对象延伸至困境中未成年人。所谓“困境未成年人”即指包括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保障基本生活的未成年人,闲散青少年,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的未成年人以及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在10个试点地,将建立起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报告机制,设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热线,及时受理公众举报信息;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础台账,通过村(居)委会指定工作专干,建立社区儿童服务中心,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咨询辅导等服务。建立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标准,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帮扶;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网络,推动社会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力争通过近一年的试点,全面构建起“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五位一体”的联动反应机制;充分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为救助保护提供专业技术支持;通过试点初步建成贵州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聂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