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市政公司违法建商品房牟利 业主无法办土地证

21.10.2014  03:03

位于淮南潘集区政务新区的珠江丽景小区的业主们反映,他们以商品房的价格购买了“小产权房”,最近问题频出才知道被忽悠了,原来该小区是潘集区市政公司违法开发的,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反映】

买的新房莫名变成二手房

业主们反映,最近他们拿着自己的房产证到银行抵押贷款,银行说是二手房,且产权有问题不给办。 “买的是新房子,怎么变成了二手房呢?”业主们追根求源发现蹊跷事情越来越多。

珠江丽景小区有十几栋住宅楼,2011年未完全建成就开始对外销售了,当年购房的一位业主说,她是以2490元每平方的价格购买的,后来买的价格更高,这个价格和周边商品房价格不相上下,购房合同上也没标明“使用年限”和“独立产权”,但开发企业淮南市绿城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城市政公司)明确告诉业主,这是商品房,可以办理房产证。交钱后果然都顺利办理了房产证。

记者从业主们的房产证上看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而规划用途却是“住宅”,业主们说这个房产证实际上是违法的,因为他们无法办理合法的土地使用证。

【记者调查】

市政公司违法建商品房牟利

淮南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张磊介绍,这块土地当年申报时,淮南市工商局潘集分局给国土部门出具证明,证明绿城市政公司实际上就是潘集区市政工程公司,为国有性质;土地申报用途为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因此是划拨用地,免收土地出让金。“在这块地上擅自改变用途开发商品房是违法的,所以购房户根本办不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淮南市房产局产权和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夏洪怀介绍,绿城市政是市政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该公司与购房户签订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民间买卖契约;业主购房行为是市政公司的房子进行二次交易,所以才有“二手房”这一说。

既然存在这些问题,房产部门为何却给这些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呢?夏洪怀解释,在审核发放房产证过程中,申报材料中附有一份潘集区政府的文件,文件认为可以过户,要求给业主办证,所以房产局就办了。

【处理办法】

部分房产被扣押将依法处理

张磊认为,政府的文件不能代替法律,该局将对绿城市政公司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发商品房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建议谨慎购买此处房产。

记者从潘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绿城市政公司首先要接受国土部门的处罚,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然后再重新办理合法的房产证。珠江丽景小区占地53.81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2200多万元,但该公司无钱补缴,于是建委牵头扣押了该小区临街办公楼中的一层楼,四至十一层宾馆,两间门面房和7套住宅,相关违法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

那么,补缴土地出让金之后,已经入住的200多购房户的房屋性质是否就会随之改变呢?夏洪怀表示,绿城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完善所有手续之后,购房户可以办理分割的土地证,但房子仍然是“二手房”,因为开发企业不具备房产开发资质,购房户只是花钱购买了绿城公司的房子。

而张磊对这个协调解决方案看法并不乐观,他说如果规划部门不同意此处建商品房,珠江丽景小区仍是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