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下发《通知》 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

02.03.2020  15:12

  3月1日,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从20个方面提供政策保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心无旁骛地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经济待遇。一是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疫情防控期间,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援鄂医疗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二是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因地制宜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分别按照7000元、5000元、3000元的标准核增;援鄂医疗队医务人员和全省定点救治医院直接接触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三是提高防疫人员卫生防疫津贴,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通知》强调,要做好一线医务人员人才服务工作,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放宽基层服务年限认定,享受人才绿卡服务,优先纳入人才工程和科技项目支持;关心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确保轮换休整到位,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后顾之忧,建立联络服务机制,切实落实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优先安排子女入园入学,给予旅游景区免费优惠,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做好烈士评定和遗属优待工作,加大激励表彰奖励力度,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顽强拼搏、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各项政策。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调度和督查,确保各项关心关爱政策落实到位。(记者 覃淋)

[责任编辑: 吴雨 栾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