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业厅出台造林绿化苗木保障供给指导意见

05.07.2016  00:33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造林绿化推进大会精神,统筹苗木供给,充分发挥林木种苗的基础和保障作用,确保我省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0%的生态建设目标,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省林业厅结合“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及工作实际,出台了“贵州省造林绿化苗木保障供给指导意见”(〔2016〕黔林种通360号)(下面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全省各类苗圃育苗总面积达到50万亩,每县建设1个以上保障性苗圃,实现各类生态工程造林用苗就近供给,园林花卉苗木有较大发展,种苗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建成比较完备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安全保障、科技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

指导意见”将全省种苗生产划分为五大区域,即:东部地区。包括黔东南州、铜仁市东五县及石阡县、思南县和黔南州三都县。围绕东部木材培育加工产业带建设,重点培育马尾松、杉木、楠竹、马褂木、楠木、红豆杉等为主的用材林苗木;西部地区。包括毕节市、六盘水市及黔西南州的兴义、兴仁、晴隆、普安等县。围绕西部核桃培育加工产业带建设,重点培育核桃苗木;南部地区。包括黔南州荔波、独山、惠水、长顺、平塘、罗甸和黔西南州册亨、望谟、安龙、贞丰及安顺市紫云等县。围绕南部桉树培育加工产业带建设,重点培育桉树、杉木用材林苗木;北部地区。包括遵义市赤水、习水、仁怀、桐梓等县市。围绕北部竹培育加工产业带建设,重点培育竹类苗木;中部地区。包括贵阳市域范围、贵安新区及安顺市、遵义市、铜仁市和黔南州的部分县(市、区)。围绕高速公路花卉产业带的发展,重点培育各类景观绿化大苗。

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林木种苗发展的重点工作,包括:科学制定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完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完善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出了落实采购政策,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等五大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