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县规范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30.12.2016  14:05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道真县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的通知》及《关于在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2017年1月1日起,玉溪镇及上坝乡的部分区域被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燃放时间方面,除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六期间、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可以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在禁燃区域、禁燃时段确因坟墓动迁需燃放爆竹的,须向所在乡(镇)派出所登记备案,按安全要求燃放爆竹。(邓冉利 江方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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