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21.05.2015  13:10

    近年来,遵义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不断深化改革,畅通工作人员出口,打破“铁饭碗”、破除“终身制”,逐渐形成了更加规范化、人性化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近三年来,全市已有1400余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辞职辞退(解聘辞聘)手续。

    畅通出口,还聘用人员“人身自由”。以往,由于体制机制不健全或受各地“土政策”限制,事业单位人员广泛“难进”更“难出”,辞职困难。辞职意向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待层层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整个过程长达数月甚至更久,特别在部分边远艰苦地区及紧缺专业领域,辞职申请往往较难获批,“铁饭碗”变成了“铁镣铐”。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遵义市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受聘人员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在收到申请之后要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办理并回复;同时规定,处于试用期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切实保障了受聘人员合法权益。

    严格考核,破聘用对象“终身制”。由于工作稳定、待遇好,以前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一样,一直被当做“铁饭碗”、“香馍馍”。但近年来,遵义市在全市事业单位中强力推行聘用制度,督促用人单位与其聘用对象主要签订以3-5年为一个聘期的聘用合同,期间,双方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权利和义务开展工作,用人单位可根据受聘人员履行合同情况及工作表现在合同到期之后决定是否再次继续聘用。同时,遵义市还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对工作懒散、作风漂浮、能力平庸、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的人员,年度考核可视情节严重度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达到处罚标准的坚决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

    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工作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有效破除了事业单位人员“终生制幻想”,进一步达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近三年来,全市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解聘辞聘)人员达1420余人,其中2012、2013、2014年分别为272、477、671人,呈逐年上升趋势。通过合理的流动机制,充分调动了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保障了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了事业单位的科学健康发展。(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