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口计生委践行群众路线真查真改初见成效

13.06.2014  21:00
本网讯 (通讯员 张艳)近年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遵义市人口计生委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坚持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真查真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是出台《计划生育手术误工生活补助办法》。针对农村及城镇居民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后,休息期间工作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却没有相关补助的实际,研究出台《计划生育手术误工生活补助办法》,对落实计划生育手术的群众进行50元到2000元不等的补助,切实关心计划生育手术对象,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出台《遵义市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办理规定》。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计划生育办证难问题,本着简化办理程序、精简审核资料、缩短办理时间、实行网上审批等原则,研究出台了《遵义市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办理规定》,明确规定:申办《生殖保健服务证》现场当即审核办理;申办《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实行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同时,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启用《遵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平台》,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有关证件网上审批办理,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相关证件办理改革,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三是出台《遵义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规定》。针对群众反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鉴定时间一年进行一次,间隔时间太长等问题,制定出台《遵义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规定》,将市级开展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鉴定时间,分别调整为每季度一次和一年两次,最大限度关心群众,方便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四是出台《遵义市计生家庭出生缺陷儿童医疗救助标准》。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工作,对凡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农村对象发给误工补助费50元/人,并全面启动城镇计划怀孕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将其全部纳入免费检查范围。同时,建立出生缺陷患儿救助机制,出台《遵义市计生家庭出生缺陷儿童医疗救助标准》,对计划怀孕夫妇在计划生育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生育缺陷患儿的,给予0.3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医疗救助,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五是规范新蒲新区托管乡镇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针对新蒲新区不是县级行政建制单位,不具备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职能,涉及托管遵义县和红花岗区“五个乡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证办理”、“计划生育四项制度资金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等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仍然分别在遵义县和红花岗区办理,给群众带来极大不便的问题,专门召集遵义县、红花岗区计生局和新蒲新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座谈协商,对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明确实施主体,划分权责范围,简化办事程序,规范业务行为,及时解决了新蒲新区因托管带来的工作难、协调难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六是规范机关工作制度,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经费报销审批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应急值班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制度》等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管物。 (编辑 曾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