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01.04.2016  16:23

  3月30日,遵义市召开2016年全市民宗局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和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遵义市“十二五”民族工作,对遵义市“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民宗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民族地区同步小康进程稳步推进、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创新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宗教事业和谐有序,圆满完成了“十二五”各项任务,多个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会议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步之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4〕9号、黔党发〔2015〕4号和遵委〔2015〕106号文件,确保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个一千”、“七个一批”工作,确保每个县、自治县、区(市)都有相应的在“六个一千”“七个一批”工作中见物、见人;三是要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同步全面小康进程,抓好少数民族“十三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创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特色民族村镇建设等工作;四是要推进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紧抓省委、省政府打造“”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机遇,力争使遵义市优秀民族文化品牌进入“黔酒”、“黔茶”、“黔绣”、“黔药”等民族文化产业品牌之列,同时抓好民族特色教育发展、民族语文、民族古籍、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五是要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开展民族团结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镇、进村寨、进军营“七进”活动,“十三五”期间创建5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重点推进2个自治县和8个民族乡整体创建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六是推进宗教突出问题依法治理、推进宗教行政执法规范、推进宗教领域加强自身建设等工作,将遵义市建设成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

  会上,各县、自治县、区(市)民宗局递交了2016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