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庭祥到遵义市院指导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

13.08.2015  23:57

  本网遵义市消息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万庭祥在参加联系院遵义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党组(扩大)会议时,对遵义市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万庭祥指出,遵义市检察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领导到位,党组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排查问题到位,有深度和广度,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自我剖析到位,认识问题非常深刻;机制制度创新到位,如制定了不规范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检察长抽查案件制度等,抓住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案例剖析到位,每项不规范行为都对应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冲击力很强。

  万庭祥强调,遵义市检察院在下步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四个一定”:一定要在思想上认识到位。检察机关是司法办案机关,必须要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集中整治的方式,但规范司法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永恒话题,在思想认识上一定要真真切切重视起来。要紧紧抓住班子成员、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这些“关键少数”,只有“关键少数”重视了,才能带动检察干警重视起来。一定要切忌边整边犯。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和把握好有关办案的基本规则、基本规范,做到熟练运用,这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减少边整边犯的有效措施。只有真懂,才能正确执行规则,才不会违规,也只有真懂,才能起到把关作用。一定要正确对待新制定的制度。要正确认识新制定的不规范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其主要目的是引导干警在今后的办案中更加规范,更加自觉执行法律法规。班子成员、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这些“关键少数”要有正确的态度,积极引导干警在内心深处自觉执行,把规范司法贯穿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当中,切实做到依法办案。一定要严格遵守最高检“八项禁令”。最高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已经出台,要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实际,要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只有在规范上下功夫。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会在社会上产生诟病。侦监、公诉部门要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及时指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不能发现或不愿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司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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