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误把采茶女当野猪射杀 六人被检察院批捕

19.03.2015  18:21

    自制火药枪本就违法,持枪猎杀野生动物同样违法,误伤致死林区群众当捕。春节前夕,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人唐某纠结胡某等8人持枪在遵义县封山育林保护区狩猎野生动物,狩猎过程中,误伤正在林中采茶的当地农妇致死。昨日,遵义县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涉案人员被批准逮捕。

    经警方查明,2月7日,犯罪嫌疑人唐某邀约胡某、张某等十人到遵义县沙湾镇与毛石镇交界的山坡上狩猎野猪欲用于过年食用。其中,张某、晏某、乐某、陈某、田某分别从家中带来五支自制火药枪,分发给胡某、唐某、张某、晏某、何某持有后,按组织者唐某的分工追猎野猪。

    当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胡某在追寻野猪踪迹至毛石镇台上村山林中时,将正在林中采茶的当地农妇晏某某误认为野猪,开枪将晏某某打伤致死。

    经检验,晏某某系右胸腔贯通伤致开放性血气胸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遵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唐某等人违反枪支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持自制火药枪猎杀野生动物,并因误伤致一人死亡,对社会稳定和生态资源造成极大危害,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日前,遵义县检察院对其中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张钉铭 陈云强 记者兰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