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通包裹 直接投递实物

21.04.2017  19:50

邮政新规发布

邮政普通包裹 直接投递实物

改变了以往顾客自己去邮局取实物的状况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邮政管理部门获悉,今后,5千克以内邮政普通包裹不再“取单”,避免了自己去邮局取实物的麻烦。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邮政局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邮政普通包裹寄递资费体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从4月20日起,邮政普通包裹服务资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邮政企业将根据新的资费体系在上限标准内自主定价。

  根据新的规定,今后邮政普通包裹的投递,将由“投递包裹单”将变为“投递包裹实物”。调整后,县级以上城区所有邮政普通包裹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单件重量为5千克(含)以内邮政普通包裹,按址进行实物投递,乡镇其他地区单件重量为5千克(含)以内邮政普通包裹投递到村邮站、村委会等接收邮件的固定场所。

  “原来的普通包裹,就是给用户一个通知单,你拿着单子到邮局去取,比较麻烦。今后就像快递一样,直接投递实物。”据贵阳市邮政公司负责人介绍,这样做可以极大地降低用户的等待时间。

  (来源:贵阳网—贵阳晚报 崔建强 本报记者 欧鲁男)

  据了解,按照最新的资费标准,调整后,从贵州寄递邮政普通包裹,共有五档计费。

  一档:寄达贵州本省,首重1千克5元,每续重1千克1元。

  二档:寄达重庆、广西、湖南、四川、云南,首重1千克6元,每续重1千克1.5元。

  三档:寄达安徽、福建、甘肃、广东、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江苏、江西、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浙江,首重1千克8元,每续重1千克3元。

  四档:寄达北京、辽宁、内蒙古、天津、西藏,首重1千克9元,每续重1千克4元。

  五档:寄达黑龙江、吉林、新疆,首重1千克10元,每续重1千克5元。 崔建强 欧鲁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