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多措并举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27.11.2015  17:12

  本网讯 为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都匀市出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 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合理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促进有能力在城市、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人群有序实现市民化目标。

  据了解,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将按照试点先行、改革创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以人为本、自主定居、统筹配套、强化保障的基本原则进行,内容涉及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推进“村改居”工作、加大公共集体户口设立力度、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

  方案明确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从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各部门严格执行户口登记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为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

  同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按照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建立畅通的农业人口转移渠道,引导有条件的农业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镇定居落户。对租用保障性住房或租赁房屋,未取得居住房屋产权的,设立公共集体户口,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在就业单位或居住地的社区公共集体户予以落户;被国家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责成被录(聘)用人员将户口迁入城市、城镇单位公共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落户;自2015年起凡在本市就读的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可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或迁回原籍社区集体户落户。引导农村居民结合迁村并点、旧村改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自愿就近到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

  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该市将优化户籍办理“一站式”服务。简化落户手续和办理程序,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丰富和完善户籍办理“一站式”服务工作内容和措施,为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办理户籍迁移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只需凭有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不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履行户口迁出手续。

  同时,该市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建立健全就业创业保障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信息系统功能,促进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管理,健全就业信息检测平台,更好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服务;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机制。加快市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卫生机构布局,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保障机制。逐步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加快推进低保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制。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建立健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成本分担的保障机制。认真执行省制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的相关政策,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增加人口流入地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据悉,预计到2020年,该市将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促进11万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编辑 黄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