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兰保护区采取“四重”措施落实清明森林防火工作

01.04.2016  12:01

清明临近,为了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稳定,茂兰保护区管理局提前应对,精心组织安排,采取“四重”措施落实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重视防火宣传教育。茂兰保护区管理局根据保护区实际情况及往年森林防火宣传积累的经验,制定可操作性的宣传方案,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前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力度,按照重点宣传、集中宣传、人性化宣传的理念。从3月1日开始在辖区开展为期1个月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截止到3月31日,分别在辖区小学开展3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集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次。发放印有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农家历》400余本,森林防火宣传挂历200余份,发放荔波县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手册109份,张贴防火宣传标语72幅,悬挂森林防火横幅3幅,实现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全覆盖。在宣传过程中主动向辖区群众讲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和森林火灾预防知识,提高村民防火意识,形成人人抓防火、人人重防火的良好局面,营造全民防火的社会氛围。

二是重视责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实行管理局负总责,各基层管理站亲自抓一线工作,各自然村寨抓责任片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与辖区学校和行政村签署森林防火合作意向书,与辖区各自然寨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把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村民小组和个人,真正做到事有人当,责有人负。

三是重点区域严防布控。对辖区人口活动密集的林缘地段、群众墓地集中地块等火灾易发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加大巡护排查力度,针对清明节在辖区墓地集中的地块安排专职护林员和村组干部严防死守,做到处处有人抓,时时有人守,及时纠察违法用火行为,严防火种进山入林,确保用火安全。

四是重视部门联动及群众参与。积极与地方乡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形成地方党委政府与保护区基层管理站齐抓共管的局面,促进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辖区群众广泛参与。同时,组织训练群众扑火队伍,形成地方乡党委政府、基层管理站,行政村,自然寨三级联防合力机制。确定各自然村寨信息联络员,保障信息畅通,实现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