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重大项目专项督查转变环保“重审批、轻监管”方式

23.03.2016  13:36
 

  2016年3月15日-18日,由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勇带队,对黔南州、黔东南州部分县重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此次专项督查行动,是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的一个开始。

  根据2016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该处按照厅领导指示,拟定了《2016年全省重大建设项目专项督查方案》,每个季度针对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检查。按照“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重大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督促整改;进一步核实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此次重点检查针对“四个一体化”(含磷、煤化工)项目,特别是“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行为,同时对麻江县、都匀经开区、福泉市、瓮安县、独山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情况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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