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训结合 重心下移 省环保厅加大全省案卷评查工作力度

24.04.2015  17:28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效率和质量,省环保厅以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为抓手,查训结合,重心下移,加大全省案卷评查工作力度。近日,再次下发2015年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今年的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省环保厅自2012年组织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以来,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在查办环境违法案件工作方面呈现“两个提高、一个降低”的可喜局面,即:查办案件数逐年提高、处罚金额数逐年提高、部分县市区级环保部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为零的状况逐年降低。2014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40件,处罚金额3070万元,全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为零的基层环保部门由2011年的35个、2012年的20个、2013年的12个减少至2014年的5个,且没有出现连续多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为零的县市区级环保部门。

在连续三年的案卷评查工作中,省环保厅注重将现场评查和培训结合起来,通过现场评查、发现问题、现场讲解、面对面培训的方式,将评查现场下移到县市区级环保部门,收效明显,反响较好。尤其是2014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执法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省环保厅在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创新,采取深入基层开展现场评查指导和组织召开集中交叉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九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环保部门进行全方位的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以查代训,共组织评查全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环保部门查处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卷宗60余份,95%以上的案件卷宗达到了合格标准要求,其中80%以上的案件卷宗达到优秀标准。通过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这一抓手,全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进一步严密,引用法律法规进一步准确,相关证据文书进一步完整、执法案件卷宗归档进一步有序,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大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

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环保部门进一步树立执法权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一年,省环保厅将继续加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力度,从今年4月起对全省九个市州以及仁怀市、威宁县环保部门查处的环境行政处罚案卷组织开展现场评查和培训,并对各市州不低于30%的县市区级环保部门进行抽查,且重点针对近年来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数量较少或全年都没有查办一起环境违法案件的基层环保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和案件稽查监督指导,督促各市州及其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力争使全省所有基层环保部门实现环境违法案件查办零的突破,采取“抓两头、促中间”的方式,确保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共同进步,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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