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召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暨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两长"座谈会

16.05.2016  10:35

  本网讯  5月5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暨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两长”座谈会在省检察院召开。来自省工商联及7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与检察官共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探讨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本朴出席并作主题发言。

  活动中,与会代表先后在参观了该省检察院书画摄影展、院史馆、案管大厅、贵州检察“12309”大厅、办案工作区,民营企业家们对省检察院的办案和工作环境、文化建设等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座谈会上,朱山、张雷、林坚强、蒋政、谭治星等代表先后做了交流发言,并为检察机关更好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李汉宇说,省检察院出台的“黔检二十条”体现问题导向、彰显法治精神,是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及时雨”,是安商爱商护商的有效举措,对我省民营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李汉宇表示,省工商联将协同司法机关搭建相关制度平台,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李汉宇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树立红线意识,弘扬“贵商精神”,勇担社会责任,坚持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和依法维权,为我省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同时,他希望检察官多走进企业,实现企业家和检察官的良性互动,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打造好“两长”座谈品牌。

  袁本朴在座谈会主题发言时说,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直接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我省民营企业对贵州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检察机关对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袁本朴表示, 座谈会上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虚心接受,并努力加以改进。袁本朴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认真贯彻落实“服务民营经济二十条”,做到不越权、不缺位;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积极预防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强化对涉及非公有制经济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积极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权利救济,更好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肖向阳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二十条措施》进行了重点介绍和详细解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亚玲通报了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举办“两长”座谈、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情况。

  据介绍,2015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制定了一系列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做了一系列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实事。先后出台服务经济发展措施530余项,制定服务企业制度95个。开展“两长(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 106场,与2600余家企业开展座谈。成立检察联络室、服务和保障民企办公室80余个,与2000余家民营企业建立了经常性联系机制。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正风强企”专题预防行动,共帮助企业排查发现犯罪风险隐患点200多项,帮助企业完善风险防控等68项防控机制。据悉,今年3月,贵州省检察院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二十条措施》,着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护。

  与此同时,贵州检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积极营造良好政务环境。2015年,查办索贿受贿,影响经济正常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466件498人;查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案件251件260人,坚决为构筑“”“”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现场

李汉宇讲话

袁本朴讲话

 [责任编辑:黄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