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力卿:加大整治力度 坚决打击公路两侧违建

13.10.2014  19:14

    “我们要将控违拆违工作同交通路政管理工作相结合,针对公路沿线建筑物控制区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上路巡查力度,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公路两侧的违法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钮力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控违拆违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局纪委牵头与各区(市、县)交通运输局建立联动机制,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阳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定》中交通运输部门职责和《贵阳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协助各区(市、县)交通运输局对所管理公路两侧的建设控制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清理,并不定时听取对打击情况的专题汇报,做到有底数,有效遏制违法“种房”现象蔓延。

    “为更好地配合控违拆违专项工作,严厉打击运输违法建材车辆和公路两侧违法‘种房’,交通运输局将原设置的四个固定执法拦截点,除二桥点外,其余均由固定点转为流动点,沿西南环线二期公路、小河平桥附近、龙洞堡片区巡查。”钮力卿说,“我们还加大宣传力度,在路政执法车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显示‘打击违法建材运输’字样。

    “正人还得先正己,我们不仅要做好外围工作,内部也不能放松警惕。”钮力卿说,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把开展落实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专项行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相关要求,对局机关和局属6家单位296人进行清理,逐人亲笔填写清理表,并将清理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将清理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目前,该局未发现有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情况。

    “下一步,各区(市、县)交通运输局将对所管理公路控制范围内违法‘种房’建筑进行清理,并与国土、城管、住建、规划、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借力打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钮力卿说,“同时,我们将加强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引导群众认识违法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危害性,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还将协助各区、市(县)交通运输局认真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建筑项目审批制度及相应的长效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机制。” 本报记者 章婧

     参与违法“种房”典型案例

    乌当区东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太胜收受贿赂案。陈太胜在担任东风镇副镇长期间,滥用职权,充当违法建筑“保护伞”,并在该镇房屋征收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服务对象好处费5万元。2014年9月12日,乌当区纪委对其涉嫌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9月30日,陈太胜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开阳县城关镇东山村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谢应春贿赂案。谢应春在担任东山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收受违法违章建房户贿赂5.5万元;作为征地拆迁指挥部副指挥长和村民自建房屋确权工作办公室认定小组重要成员,滥用权力,工作失职渎职,对拆迁户的房屋合法性进行违规认定,造成国家损失110万余元。此外,谢应春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4年6月11日,开阳县纪委对其涉嫌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8月28日,谢应春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