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新农合市级重特大疾病保险制度为群众撑起健康保护伞

08.01.2015  16:42
本网讯(通讯员 朱琴)为避免新农合参合群众家庭因重特大疾病产生灾难性支出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2014年来,铜仁市建立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险制度,为全市参合群众撑起了健康的“保护伞”。 年初,铜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铜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全市建立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险制度,拿出1.097亿元新农合基金为全市355万余名参合群众购买了大病医疗保险,参合群众因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按新农合政策补偿后,当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达到6000元以上或当次医疗总费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可按规定获得市级重大疾病保险补偿。 铜仁市重特大疾病市级统筹工作创造了新农合工作“铜仁经验”,为全市参合群众撑起了健康的“保护伞”。2014年,全市参合率为98.81%。截止到12月底,全市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13627人次,补偿金额9060.87万元,其中:当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达到6000元以上再补偿13135人次,除得到区(县)新农合基本补偿20400.17万元外,大病保险再补偿4049.36万元;当次医疗总费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补偿492人次,补偿基金5011.51万元,人均补偿10.19万元,得到40万元补偿的有3人。其中61名参合群众享受到了医疗费用预付制,预付金额762.61万元。 (编辑 梁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