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进一步加强规范主城区养犬行为

26.11.2015  16:48

11月24日,记者从铜仁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获悉,该市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主城区饲养犬只的有关事项。

根据铜仁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多彩贵州文明行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该市城市管理水平,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预防狂犬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构建和谐、平安、美丽铜仁,争做城市文明养犬人。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铜仁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规、规章,铜仁市于11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铜仁市主城区养犬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了城区范围内的禁养区域、限养区域和养犬办证流程以及携犬外出等的相关要求。若犬主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未在规定期限补办手续的,公安机关、城管部门可暂扣其犬,并按犬主自动放弃其犬进行处理;而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将处最低200至500元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或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