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与贵州省再担保公司开创银担合作新模式

09.12.2015  16:28

银行与担保公司2:8风险分担,共同服务中小微企业

贵州银行与贵州省再担保公司开创银担合作新模式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9日电 近日,贵州银行与贵州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贵州银行总行中都大厦举行了融资担保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本次银担合作得到了省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贵州省财政厅总经济师王瑰、贵州银行行长杨明尚、贵州省再担保公司总经理蒋志勇等出席了会议。

    贵州银行和贵州省再担保公司在本次合作协议中,明确了通过省再担保公司及体系内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再担保的融资担保业务,采取银行和担保体系2:8的风险分担。贵州银行对再担保公司及体系内担保机构实行综合授信,各担保机构的具体授信额度依据双方审批孰低原则确定。银行和再担保公司对担保机构实行“统一标准、共同准入、共同管理”。这种合作方式开创了贵州省银行及担保机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合作的新模式。在目前特殊的经济环境和政策背景下,本次银担合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是构建了可持续的银担商业合作模式。本次银担合作,深入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中“完善银担合作政策、优化银担合作环境”的相关精神。建立银行和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既解决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无担保、无抵押的后顾之忧,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银行向担保机构转嫁风险,构建了双方可持续的商业合作模式。

    二是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难题,加上在当前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银行贷款不良率上升,银行放贷更为谨慎。部分企业为了生存,不得已通过民间融资,承担高于银行贷款数倍的利息,进一步增加了投入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降低了偿债能力,企业发展形成恶性循环。通过政策性担保机构增信,中小微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其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是增强了担保机构的业务拓展和风险抵御能力。贵州省内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大多资本金规模小,担保实力弱,单独获得银行准入受限或授信规模小。通过再担保为担保机构增信和分险,统一获得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再担保,增强了担保机构担保能力,也发挥了再担保的稳定器作用,建立了担保和再担保的风险控制和分散机制,缓解了区域性系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