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开“银行电邮”账上三百万消失 南京市民遭遇无预警诈骗

07.04.2016  00:34

中新网南京4月6日电 (记者 申冉)“看上去完全是正规银行的电子邮件,甚至点开邮件内附链接之后,收到了真实的银行验证码短信。然而,在没有任何转账预警的情况下,账户上的三百多万元就被转走了!”6日,南京市民王女士说起遭遇的电信诈骗,依然惊魂未定。所幸王女士警觉,发现帐上款项被转走后立刻报警,迅速“流窜”的盗款被警方挽回了七成。这是南京地区今年以来挽损金额最大的一起电信诈骗案。

没有任何转账提醒,为何账户上的资金就悄无声息地转走了。”受害人王女士至今都无法理解,对各种骗局很警觉的她是怎么被牵“入局”的。

2015年12月16日下午4点左右,王女士的邮箱收到一封标明来自某银行的邮件提醒,“这封电子邮件内只有简单的两行字,提示我的银行查询协议即将到期,为不影响转账功能,建议更新。

电子邮件内所附的链接看起来和某银行的官方网址几乎一模一样,点开之后转入的也是该银行的官方网页界面。”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让王女士毫无顾虑地一步一步走进骗子的“钓鱼网站”。

在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之后,甚至银行真实的短信号码也给我发来了认证码的短信。在输入验证码两三次失败之后,我觉得这个功能也没这么着急更新,就放弃了。”王女士告诉记者,关闭网页之后,自己顺手打了个电话给银行确认,结果银行回复并无此事。

我立刻反应过来是受骗了,赶紧登陆网银,短短几分钟时间,账户上的330余万元全部被转走了。”王女士回忆,这笔钱是被“归集”走了,“我不明白这个‘归集’是什么业务,但能看到款项转向的账户名是我不熟悉的。

当天下午4点30分,王女士向银行要求冻结这笔款项未果,便急忙向警方报警。

鉴于被骗金额巨大,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刑警大队会同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启动紧急止付机制,与银行取得联系,当晚成功冻结一级卡内资金70余万元。

然而,利用网络转账系统的电信诈骗,被骗资金往往会在短短数十分钟内“流向”各处,围追堵截就是在和时间赛跑。

根据我们当天的核查,其余的250万迅速通过3个二级卡账号,5个三级卡账号分流。

案件侦办民警向记者介绍了专案组的三路追踪方案:一方面从钓鱼网站所使用的服务器信息,证实嫌疑人作案时在广东东莞大岭山一带;

一方面从犯罪分子转移涉案资金所使用的银行卡信息,证实这批信用卡系一家深圳代办信用卡公司办理。被警方抓获的代办公司人员承认,他们专门使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通过包裹邮寄的方式提供给他人实施诈骗。

而最为重要的被骗资金流向,据警方追踪,经过多级银行卡流转,最终这250万转入深圳某公司名下。经警方深入核查,250万被嫌疑人使用5个账号(系嫌疑人冒用他们身份信息注册的账号)购买了网络虚拟货币共计102608个,其中84711个网络货币被警方冻结,17890个网络货币被转走。转走的网络货币经30多次交易后,转入北京某网络平台的9个网络货币地址,后被提现共计37余万。

经查明,9个网络货币地址均属于郭某,提现的银行账号也属于郭某。进一步对郭某的银行账号进行梳理,其中有较大金额转走的账号为:郭某、黄某等人。其中黄某位于广东东莞大岭山一带,系代办银行卡公司邮寄到东莞的涉案银行卡的收货人之一,到银行取款是其本人。

多条线索追踪的最终指向,让警方判定上述几人系以郭某为首的诈骗团伙,也就是本案的幕后黑手。

3月20日,警方成功在福建厦门某电子广场、广东东莞大岭山、福建泉州三地抓获涉案的8名诈骗团伙成员,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主犯郭某在审讯中供述,他从上线处购买了钓鱼网站的链接和大量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与其他同伙通过邮件群发模式向银行客户“广撒网”,正巧就碰上了王女士这条“大鱼”。

而在本案中,未能激发银行转账短信提醒的网银“资金归集”功能,也让王女士感到恐惧。

据银行业内人士介绍,该功能指的是,从A银行的网银账户上自动划钱到B银行网银账户,无需任何转账费用。该功能的使用条件看起来非常严密:只能在网银账户间进行;两个关联网银账户的所有人需签订确认书;在执行该功能时,需两个账户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但在本案中,让受害人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激活该功能,令人担忧其带来的危害。

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涉案的几个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持续上升,已经成为侵财性犯罪的主要组成部分。为此,南京市公安局于去年9月成立了刑侦局反通讯诈骗侦查大队,据了解,该大队自成立以来,紧急止付1186万,通过案件侦办挽损200万,内保支队指导银行通过柜面挽损1500余万。

该大队大队长吴强告诉记者,防患于未然才是这类案件的根本解决之道。不过,对于此次发生的钓鱼网站类电信诈骗,即使是业内人员也难辨真假,令防骗工作更为艰巨,“除了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之外,看到涉及银行的信息,先给银行打个确认电话,还是最简单的防范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