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十二五”期间得到有效提升

09.12.2015  11:43

               

十二五期间,锦屏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把土地预审、集体会审、征地补偿和批后监管四关,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锦屏县城区及14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报告》的编制工作。确定了4个商业级别、4个住宅级别和2个工业级别的级别体系成果,城区更新总面积为8.71平方公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于2013年9月12日经州国土资源局、州物价局验收通过,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国土资源,鼓励国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逐步形成节约集约利用外部约束机制。五年来,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64宗,出让面积1144.06亩,收缴土地出让价款37552.7404万元。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个,下达周转指标500亩。(龙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