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溪镇“三强化”促干部作风建设迈入新常态

03.02.2015  14:22

                2015年以来,为严防干部“四风”问题死灰复燃,江口县怒溪镇以抓学习、严制度、促管理、提效能为目标,坚持“三强化”,紧盯作风建设,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该镇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像进一步提升,作风进一步巩固, 促进了该镇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迈入新常态。         强化制度建设,架起纪律“高压线”。该镇把“强化纪律制度建设”作为2015年第一次党委会的重要议题,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了《关于重申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重申考勤制度及相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把对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进一步细化、量化,并加重了处罚力度,让纪律制度真正的成为“高压线”,用刚性纪律约束促进作风转变。在作风建设新常态下,歪风邪气的诱惑少了,清风正气的环境多了,领导干部更应该摒弃私利,夙夜在公,兢慎为官,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更好地干事创业、推动发展。         强化制度执行,让干部不敢“越雷池”。该镇由纪委牵头,抽调相关干部组成作风巡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严查“脱离群众、作风不实、走读点卯、处事不公、有规不守、吃拿卡要”等六类歪风,凡党员干部违纪,一律从重处理。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守纪,党委班子成员负责对分管的股室负责人进行监督,各股室负责人负责对本股室的干部进行监督,凡因监督督查不到位导致干部违规违纪的,一律追究分管责任人的连带责任。让违规违纪成为真正的“雷区”,让干部只能时时严守纪律,事事端正作风,不敢轻易越雷池半步。         强化教育引导,促干部自觉“守规矩”。该镇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十严禁”和“十不准”及市县的各项纪律禁令和镇党委制定的各项纪律制度印制成易携带的小册子发给每一位干部职工,要求时时学习、刻刻牢记。并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作风建设讨论会、党委书记上党课、撰写个人作风整治报告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加强自我监督,自觉遵守纪律制度,自觉纠正工作散漫、玩风盛行、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干群疏远等问题。通过合理的教育引导让干部自觉地“守规矩”,明白只有自我作风建设的“新常态”才有集体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结束,但是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当前,要重点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零容忍问责”的机制。牢固树立问题导向,不断充实完善监督力量,强化监督责任,创新监督形式,组织实施不间断、多轮次、高效率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查处问题、曝光问题等环节,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完善办案机制,严肃执纪问责,形成高压态势。对工作不力、要求不严、出现问题并产生严重影响和损失的村和部门,还要严格追究其领导责任。只有打好作风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才能汇聚起怒溪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 严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