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州镇纪委践行“三严三实”严查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0.11.2015  16:17

               

 

强领导。建立践行“三严三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度,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纪委具体监督,一级抓一级,级级监督,层层抓问题的工作格局,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加强对该镇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抓教育。硬性要求每月集中学习一次,自纠自查一次,相互指点批评一次。全体干部职工自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省委提出的“八个绝不允许”、州委提出的“五个一律不准”,在思想上筑好“防火墙”,在实践中筑牢防腐长城。           严查处。在镇政府门户网、交通要处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相关人员也可以直接到镇纪委反应问题线索,拓宽举报渠道。一旦发现问题线索以“零容忍”态度立刻组织人员一查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基层干部做到“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以严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杨会云、杨昌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