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五举措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20.01.2016  13:17

                 

        新华网贵阳1月19日电(通讯员 田红琴)镇远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五大举措,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信访案件的质量,及时办结信访案件。

 

        一是建立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一是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鼓励举报人采用电子邮箱、QQ等网络举报方式向县纪委网站进行举报,既不泄露举报人身份,又能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二是依托全县民生监督工作机制,在各乡镇、行政村设立民生监督举报信箱,将举报信箱放置到群众身边,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三是要求各乡镇设置信访接待室,同时配置专职接访、走访人员,认真做好群众的接访工作。四是加大信访举报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设置的大型党风廉政路边宣传牌、每周的“古城廉政”手机报、镇远门户网站、发放的民生监督卡及效能监督卡等卡片上印制信访举报途径,同时还通过镇远报、镇远电视台不定期的发布镇远县信访举报的途径及取得的成效。

 

        二是强化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实行信访登记一个“渠道”。各乡镇、各纪工委每旬将接到的来信、来访及举报材料统一交给信访室登记。信访室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筛选分析、综合比对,针对反映的各类问题线索,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对于指向明确,重复举报情况突出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并由信访室跟踪督办、统一协调、统一审核结案、统一归档,实行信访登记一个“渠道”。

 

        三是贯彻落实信访举报“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一是落实好“有效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鼓励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信访举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举报经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2016年1月,镇远县对一名被实名举报的村干进行党纪立案,待立案处理决定书出来后再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1000元的奖励。二是落实好“举报人单线联系保护制度”。采取一对一单线联系,信访举报材料由专人保管,加强对举报人信息保护,降低举报风险,消除举报人顾虑。三是落实好“信访件三核清查制度”,排除恶意举报干扰。对业务范围内举报问题,一律进行初核,并将初核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对经初核、复核、再核三道程序一致查否的,一律作信访了结处理。对今后出现的内容雷同举报件,一律依据已有清核结论直接回复,不再启动核查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四是落实好“信访举报台账销号制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监督责任。所有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一律要登记和编号,实行举报件挂账销号管理,受理时间、举报内容、核查人员、核查结论、反馈情况等信息记录在案,永久可查,确保每一件信访举报件都有核查、有结论、有反馈。

 

        四是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信访调查人员工作职责。凡承办单位送到县纪委监察局的初核报告,必须要有至少两人以上的调查人员签字,同时附有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报告呈批表》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反馈单》。调查人员将对举报核查结论终身负责,凡弄虚作假或因查而不实导致核查结论出现明显错误的,将终身追溯调查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五是切实做好信访举报直查快办工作。准确把握直查快办的范围,按照《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规定,对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举报事项进行直查快办。重点核实紧急举报事项、线索具体的问题、侵害举报人权利行为以及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案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认真执行案件检查工作规定,依法依纪、安全文明执纪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