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两个结合”加强劳动保障监察

09.06.2014  12:38

  一是日常巡查和主动监察相结合。将县境内的沪昆高铁、思建高速公路、规模企业及小矿山、小砖窑、小作坊等作为日常巡查重点对象,利用全县29个“两网化”管理网格,随时关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预防劳资纠纷案件发生。同时,大力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程,全年下达整改责令书12份,调解投诉案件51起,为劳动者维权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1331.41万元。

  二是联合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安监、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主动联系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作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变“企业登门办事”为“部门主动深入企业服务”,协助41家常规企业成立了“企业调解委员会”,维护了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