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群众245972人次

07.07.2014  16:34

               

      今年上半年,贵州镇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245972人次,兑现补偿金额4488.80万元,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确保农民的生活质量,新农合政策在群众中传为佳话。

      镇远县实行双向转诊工作,确保参和农民就近就医。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障适度”和“公开、公平、公正”、“封闭运行”的原则,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全封闭管理,专款专用。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全程监督、动态管理机制。严格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制定新农合审核标准,县合医局及乡镇合医办审核员严把审核关,对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每一份医疗费用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坚持“四查四核实”:查病人,核实是否“冒牌”;核实是否符合补偿规定;查病历,核实有无“造假”;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对不合理用药、检查、收费和挂床治疗的情况坚决予以扣除补偿金,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全县新农合经办机构时时接受财政、审核、纪委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实行合作医疗补偿公开、公示制度。在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农民参合的权利和义务公开、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公开、用药目录公开、药品价格公开、举报电话公开、补偿名单及补偿金额公示,实施阳光作业,提高工作透明度,赢得群众信任。

      2014年镇远县新农合参合率为99.11%,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95%参合任务。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家庭、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在民政、计生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全额解决了特殊群众的参合资金。全县应筹集基金8910.01万元,实到位7187.57万元,资金到位率80.67%。截止到6月底, 共有获得补偿245972人次,补偿金额为4488.8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50.37%,参合农民受益率为107.66%。今年,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5万元,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68%以上,即保大病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同时为小病患者提供补助便利,受到了广大群众欢迎。

      据了解,今年黔东南州实行统一补偿方案,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由原来的280元提高到人均320元,农民个人缴费70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统筹的补偿比例、慢性病、重大疾病的大额门诊统筹的补偿比例等均进行了调整。镇远县还提前做好2015年参合资金征收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该县都坪镇人民政府在5月份已经开展协议筹资代缴工作,成功缴费共计8685人参合资金607950元,完成本乡镇2015年实际参合率41.72%。(吴来娣 徐世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