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检察院四举措塑“零违纪”机关

19.03.2015  20:39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19日电 近年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为打造“零违纪”机关,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要素来抓,“四举措”坚决遏制检察人员消极腐败行为,坚决杜绝任何违纪现象,保证了干警队伍违纪、违法“零记录”。

     狠抓“禁令”督察

    全面加强对各项“禁令”的学习教育,开展专项督察活动。检务督察部门对执法部门进行督察,纪检监察部门对上班作风进行督察,计财部门对车辆进行督察,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干警进行层级督察,有效规范和解决了少数干警视检察纪律为儿戏、明知故犯的问题。目前该院无一起违反“禁酒令”酒后驾车、违规使用警车、滥用公款消费、超标准接待、违反程序办案问题发生。

     严格执法规范化建设

    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打造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检察队伍。大力推进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地遏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做到堵漏建制,防微杜渐。

     注重“八小时”外教育

    该院党组坚持定期与干警谈心,主动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注重延伸干警的教育管理,对干警的社交圈、娱乐圈和生活圈全方位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邀请干警家属写下廉政寄语、开展座谈、演讲、读书、征文、登山等活动,培养干警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着力防范干警生活不健康、生活情趣低俗,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严重偏离等问题。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不断加强外部监督制约,始终将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为其订阅《检察日报》《人民检察》和《人民监督》杂志,经常送阅简报、信息,主动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邀请开展座谈及调研,自觉把检察工作和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普遍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罗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