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煤监局林东监察分局局长刘长华率队检查息烽县大宏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8.06.2015  11:01

  


林东分局局长刘长华率队检查息烽县大宏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015年6月10日,贵州煤监局林东监察分局局长刘长华率林东监察局、市安监局相关人员到我县辖区内的贵州广盛源矿业集团公司息烽县石硐乡大宏煤矿开展安全生产监查,县安监局及石硐镇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大宏煤矿矿长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分三个组对大宏煤矿进行全面检查,一组人员负责入井检查9万吨/年的生产系统,一组负责入井检查技改项目系统,一组负责地面资料软件的检查,共查出9条隐患,并下达了执法文书。

  在会上,刘长华强调,一是目前正值汛期,降雨天气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强度强,煤矿要严阵以待,做好“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二是要加强“雨季三防”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如遇暴雨天气危及井下安全时,要停止一切井下作业,及时组织全部人员升井,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是按照《贵州省煤矿矿长安全资格扣分管理办法》,今后各级监管部门对煤矿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等行为进行安全监管监察的同时,对“五职矿长”安全资格实施同步扣分,煤矿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五职矿长”要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四是认真开展好“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要结合煤矿实际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要做到全覆盖,做好安全生产情况向社会公示,力争做到贵州省“五落实、五到位”一级示范矿井;五是认真彻底地对本次检查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隐患没有排除前,不得组织生产建设。

  通过此次检查,煤矿企业对认真抓好汛期“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如何抓好“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有了更明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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