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教育局精神文明建设结硕果

15.02.2015  12:13

    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15日电 近日,长顺县教育局被黔南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认定为2012—2013年度黔南州文明单位,与全州185个单位一起获州文明委表彰。

    近年来,该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树立了良好的教育形象。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制定了具体的政治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通过强化党的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引导干部职工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健全队伍管理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政治学习制度、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书面请销假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周制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素质。

    三是抓环境建设。按照“便民、高效、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建立了“首问负责”和“服务接待”窗口。

    四是抓学生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定《长顺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祖国好.家乡美”主题系列活动实施方案》《长顺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评估方案》《长顺县中小学德育工作“示范校”评估方案》《长顺县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方案,并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祖国好.家乡美”等系列活动,有效提升了中小学生综合素质。五是以活动为载体,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时,认真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优美环境建设、文明餐桌建设、文明有礼培育、文明风尚传播、优质服务、文化体育、帮扶共建、学雷锋等活动,着力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大力推行“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的品牌建设活动。

    据了解,该县高级中学、第二中学和罗湖希望小学同时被认定为2012—2013年度黔南州文明单位。(蒯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