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法院开展巡回审判 彰显人文关怀

13.02.2015  16:10

    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13日电 2月9日,长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到长顺县看守所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特殊开庭,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一案,这只是长顺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的一个缩影。

    被告人王某,男,长顺县人,在日常生活中,利用教养、教育关系酒后强行与在其家中居住的一名在校就读少女发生性关系,触犯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被公诉机关依法诉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经查阅卷宗,根据此案的实际情况,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决定到王某羁押地长顺县看守所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前合议庭进行了认真准备,做好相关程序性工作和被害人的工作,决定通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以便听取他们的意见。庭审中,审判长对被告人王某所犯的罪行进行了必要释明,对犯罪构成、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作了讲解,被告人王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真诚认罪悔罪,请求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谅解。合议庭认真听取了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对被告人王某进行了法庭教育,指出其犯罪的原因、行为、后果等,使被告人王某认识到自己罪行的社会危害性。

    巡回审判,指法官到案发地、被告人羁押地、犯罪地等就近开庭,现场解决矛盾纠纷,以案释法的司法活动。一方面,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能动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真正将监督落到处,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谢江龙 万妮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