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环境监测站顺利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31.10.2017  00:33
 

  2017年10月26日,省环保厅监测处刘春处长,带领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组一行,到长顺县环境监测站开展标准化建设达标考核验收工作,黔南州环境保护局陈祎总工程师、黔南州环境保护监测站谭红站长陪同考核。

  验收组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评分表》的要求,首先听取长顺县环境监测站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汇报,现场察看化验室的设置,仪器设备的配备、管理及使用,随后以查阅资料、交谈等方式,对长顺县环境监测站的人员、监测经费、仪器设备配置、监测用房、业务能力水平和质量管理6个方面进行考核。

  根据考核的实际情况,验收组认为,长顺县环境监测站机构设置、监测经费、仪器设备配置、技术能力、质量管理等各项工作均达到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同意长顺县环境监测站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最后,刘春处长对监测站提出要求:一是对此次考核检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完善和整改。二是档案管理、监测原始记录要进一步规范。三是在今后工作中要与时俱进、依法监测、加强学习,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技术能力,更好地为长顺的环保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彭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