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组织各方力量续修《长顺县志(1991~2014)》

31.12.2015  12:05

12月28日,长顺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成员单位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续修《长顺县志(1991~2014)》县级初审工作会。参会单位为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督查室、农工局、人社局、文旅局、财政局、卫计局、教育局、工信局、住建局、档案局、工商联、人行等27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登褔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娅兰参会。

会议首先县档案史志局负责人对续修《长顺县志(1991~2014)》纂编情况,从志稿构架、推进措施、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汇报。续修《长顺县志(1991~2014)》编纂工作经过各承编单位以及全体编纂人员努力,完成编纂初审稿共160余万字。与会人员对编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对初审稿认真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级初审。

最后,县编纂委员会领导对今后工作提出要求:各承编部门、乡镇,要从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讲大局出发,克服困难,通力协作,开展下步工作。特别是县志编委成员各单位,更要带头落实好编纂任务。财政部门要安排好资金预算,切实保障续修工作所需经费。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综合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不积极配合的单位,要进行督查通报,并对相关领导问责,确保续志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档案史志部门作为具体负责实施续修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自身业务建设,加快推进编纂进程,抓好志书的修改和送州、省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