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陈晓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增加财产性收入

29.08.2015  10:38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29日电(记者潘德鑫)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座谈会25至26日在贵州省六盘水市举行。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会上指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改革要以产业为平台,以股份为纽带,形成推动生产发展的新力量。

    陈晓华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是搞私利集团,不是简单的“分赃”,也不是躺着拿利息,而是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激活农村内生动力,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增加农民财产收入。

    “集体不是几个村干部的集体,而是成员集体所有。”陈晓华指出,经济发达的村、城边村、城郊村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要真正体现物权法对集体经济的界定。山区、农区也应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引入现代生产要素,激活已有要素潜能,对产业进行再造。

    陈晓华认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必须坚持以农民为主体。“要把农民的利益、农民的参与、农民的评价作为改革标准,在确权登记、股份量化、命名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