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 每度降低0.12元

09.03.2016  16:54

               

 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贵州省着力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多彩贵州网讯 3月9日,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N”系列配套文件之一。

  《方案》提出,通过将大工业企业综合用电价格由当前的每千瓦时0.56元降低到0.44元,促进重点企业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今年大工业用电增加约87亿千瓦时,带动工业保持快速增长。着力打通煤-电-用产业链,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构建成本“洼地”,形成集聚企业和要素的“高地”,助推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通过运用市场规则和手段,放开发电计划,在发电侧和用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和推进降低用电成本,形成保持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长效运行机制。在输配环节和市场交易环节,通过国家审定降低输配电价,以及水电企业与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和水电发电权交易,实现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下降约0.12元/千瓦时。

  《方案》明确,将以降用电成本为具体举措,大力支持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以大健康为目标的医药养生产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使用电价格降至0.46元/千瓦时左右,其中大型数据中心用电价格降至0.35元/千瓦时;支持我省具有资源优势、产业链长、用电量大的有色、化工、冶金等支柱产业实现当前稳增长、长远调结构促转型;支持符合交易条件的园区企业和新投项目,吸引更多优质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实现集聚发展;支持列入“百企引进”、“千企改造”、“双培育”的企业加快提质增效。2016年,还将对报装容量为1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降电价政策全覆盖。

  《方案》明确,将实行严格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准入门槛。用电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要求,环保达标,能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标准。淘汰工艺、落后产能、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参与市场竞争的发电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环保设施必须投运,符合国家和省环保政策要求。优先支持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低消耗发电机组参加市场竞争。此外,还明确了将电价政策与转型升级联动推进、鼓励产业链利益联动、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建立发电侧利益平衡机制、加强重点企业运行情况监测等工作措施。

  《方案》明确,由省经信委负责组织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签订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组织开展发电权交易,对列入“千企改造”、“双培育”、电子信息、医药产业的企业进行认定,监督企业实施转型升级计划。贵州电网公司负责执行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的电费结算,执行年度电力调度计划,制定水电与火电发电权交易方案等。各发电集团负责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等。各市(州)政府负责组织企业生产,解决企业重启资金、周转资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