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出席“生态文明法治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27.05.2017  09:03

5月25日下午,由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主办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同时宣布了“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生态文明法治研究院”成立。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人文科技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肖远平教授致辞,人文科技学院副院长、生态文明法治研究院院长、省政府法制办原巡视员高煜明教授介绍了生态文明法治研究院组建情况、下步研究工作思路。生态文明法治研究院与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签署了《贵阳市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及其评估方法研究》课题协议,与中国天楹环保有限公司签署了《循环经济研究战略合作协议》及《生态校园建设——高等院校校园垃圾分装处理研究》课题协议,与贵州龙宸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小企业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实效评估》课题协议。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暨学术委员会主任、贵州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吴大华研究员,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贵州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李兵博士,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山,甘肃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甘肃政法学院教授俞金香,中国天楹环保有限公司副总裁宋长广,贵州省野生动植物和森林管理站站长、省管专家冉景臣,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罗朝国,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寿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司法理论武汉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刘明,北京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执行主任郑世红,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兰元富副教授等在学术交流中发了言。来自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司法实务部门80余名代表出席了研讨会。省社科院法律研究所王飞研究员应邀参会。

吴大华院长代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评价与研究中心对生态文明法治研究院的成立表示祝贺,对“生态文明法治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表达了美好的预期。他认为,研究院的成立,一是搭建了一个高端的学术研究平台,是国内高校少有的以生态文明法治为主题的专门研究机构,二是组建了一个强有力的团队,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法学研究工作者、企业家齐聚一堂,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共同研讨,特色鲜明。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调查研究,讲好“贵州故事”。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跨越发展之路。贵州省是全国三个生态文明实验区之一,实验区就是探索经验的,要把一些成功的经验提炼转化为理论创新成果,善于发声,讲好“贵州故事”;第二,加强人才培养,建设特色高校智库。贵州省不少高校有法律专业,法科学生众多,除在教学方面紧密结合贵州省生态文明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外,在学生的司法实践实习、毕业论文撰写和科研课题方面要开“小灶”,设立一些与生态文明法治为主题的奖励课题、调研报告、征文大赛,鼓励师生在生态文明法治研讨上下功夫、出成果、出人才,以此构建贵州高校的特色智库。第三,加强现实参与,提升研究水平。贵州省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建设在全国前列,生态环保司法在全国是样版,“两个底线一起守,两个成果一起收”成效显著,如何结合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的先行先试,把生态文明法治的理论成果阐释透彻,解读准确,增强理论认同,丰富生态法学,进一步打牢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思想基础,为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贵州版”奉献力量,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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